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是我们党由弱小到强大、在挫折中奋起、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自我检视和自我提升的自我革命史。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历程中,党对推进自我革命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探索和总结,形成了宝贵经验,并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中得到了凝练和升华。
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延安时期,党员队伍迅速扩大,在呈现出活跃新气象的同时,一些党员的思想问题也一度凸显出来。为此,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来一个全党的学习竞赛”的号召,全党范围内的学习教育由此开始。会后不久,中共中央专门成立了干部教育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热情不断高涨。1939年8月20日至9月20日《解放》周刊连续发表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更是在这次学习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参加教育的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来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升自己。据杨尚昆回忆:“大家认真学习它,用来对照检查自己,从而哺育了整整一代的共产党人。”纵观百年党史,党总是根据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通过思想革命纠正和克服党内各种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毛泽东形象地比喻:批评和自我批评,就好比打扫房子和洗脸一样,是应该经常进行的。延安整风是我们党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动范例。遵义会议后,党的路线虽然已经步入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但对曾经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严重危害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还需要进一步从思想上进行认真清理。为此,从1942年春开始,整风运动在全党普遍开展。中央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延安整风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了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实现了在新的基础上的团结,为全党树立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进入新时代,我们在党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积极、严肃、认真地批评,诚恳、自觉、深刻地自我批评,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基本内容已经初步形成,比如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摆到重要位置。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党内法规体系,作出比较全面的部署,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历史作用。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将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内容纳入其中,标志着我们党从总章程、总规矩的高度来科学部署这一政治任务。此后,我们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使党内政治生活迈上正常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到突出位置,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是翻开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篇章。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增强肌体免疫力、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严明纪律当成了自我革命的生命线。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篇幅不长但多处涉及到党的纪律,彰显了党在建党之初就高度重视严明纪律的鲜明特征。党的二大更是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必须是很严密的有纪律的。为此,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专门设立了“纪律”一章,规定了9项纪律,并在《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又规定了7项组织纪律。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践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行为准则,形成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监察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检察机关,制定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权、处分权,推动党规党纪走向规范化、体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更加注重加强纪律建设,纪律建设被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带头严格遵循党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明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纪在法前、纪法衔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全党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决心的彰显,也是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早在1926年8月,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对贪污腐化的文件《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发布,表明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在斗争中净化自己的鲜明立场。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等先后出台了多个惩治贪污腐败的法令条例,使边区政府成为清正廉洁的模范。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先后开展了全党整风运动和整党运动,并和“三反”运动相结合,严肃处理了一批贪污、受贿等腐败堕落分子。尤其是被称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案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更是向全国人民表明中国共产党绝不允许党内存在贪污腐败现象的坚定决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逐渐形成了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斗争方略,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正风肃纪反腐也成为新时代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党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党的自我革命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任务,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总结历史经验,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保持战略定力,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