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7月12日,为振兴乡村文化,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傩戏的重视程度,探索池州傩戏产权保护和发展新途径,池州学院管理与法学院赴池州“傩戏+”产权保护发展实践团展开了为期五天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调研过程中,实践团队走访了池州市贵池区刘街社区、贵池区山湖村、池州市文化馆等地,并在贵池区新西街及附近进行了问卷调查。
傩戏是在傩祭仪式活动中逐渐衍变出来的戏剧样式,具有宗教实用和审美娱乐的双重功能。傩戏是我国一种世代相传的古老文化现象。它起源于上古时期,以鬼神信仰为核心,以纷繁多样的请神驱鬼活动为表象,目的是驱鬼逐疫、祈福禳灾。如今,傩的功能已经从娱神转为娱人,衍生出戏曲、舞蹈等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池州傩戏,更是中国乃至世界的一项独一无二的瑰宝,被称为戏剧的活化石。池州傩戏作为一种载体,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映与记载。当中所体现的既有传统的爱国情怀、优良家风和仁义孝道,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傩戏的传承和发展是池州人民内心自发形成的,彰显出对传统优秀文化的自信。
走访山湖村和刘街社区的过程中,有幸见到了两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在他们的带领下得知了当地特有的傩戏形式以及傩戏的发展历史和现行的传承办法。
通过对市民的问卷调查,发现池州傩戏在市民中的被认识程度普遍不高,且很多人同意并希望以将傩戏文化与产业相结合的方式,将傩戏文化与现代生活相融合,更好地使其为大众所知,从而得到更好的传承。
最后一天,市文化馆的吴馆长就池州傩文化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指向向团队成员提供了一些见解与介绍。团队成员了解到政府为池州傩戏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其内容主要是对于傩戏项目、人才培养与资金进行制度化保护,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是为世界上的韵律与美保驾护航。加强对傩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产业化发展,是未来人们所要面临和思考的。希望通过我们的实践,会有更多人了解傩戏文化并对此产生兴趣,让这种古老文化的星星之火,在中华大地上燃起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