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学院、各部门关心支持下,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号召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有效整合志愿服务资源,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更好地团结和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争先锋作表率,校团委决定成立池州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统一部署,各学院也要分别成立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不断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深化志愿服务品牌,团结和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中锻炼成长,为推动经济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职责范围
一是宣传志愿服务文化,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二是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完善我校志愿服务体系;三是制定我校志愿服务规范,实现志愿服务社会化、事业化、公益化和规范化发展;四是培育和推广志愿服务项目,推动项目化运作;五是开展培训与研讨,提升志愿者服务技能,推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六是整合社会资源,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七是规范统一标准,完善考评制度,表彰优秀志愿者;八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扶贫开发、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科技普及、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三、组织形式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并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体会员。青年志愿者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校团委,设常务理事会负责领导开展日常工作,常务理事由校团委推荐的人选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会长和副会长在常务理事中提名推荐。
四、各学院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的有关要求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我校青年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青年志愿者组织筹备、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
1.各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统一名称为池州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X学院分会(以下简称各学院分会)。
2.各学院分会由学院团总支发起成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并配合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3.各学院分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本学院分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各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本学院分会的指导老师。
4.各学院分会会长(学生)原则上担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参与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重大事宜的决策。
5.各学院分会接受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并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备案。
6.各学院分会注册的志愿者人数原则上应达到全院学生总数的20%以上,以全面提升志愿服务的参与度,扩大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影响力。
7.各学院分会应制定符合本学院特色的组织管理、认证考评、评优推优制度,及时做好志愿者的组织、管理、认证、考评等工作。
8.各学院分会应根据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安排,结合专业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一般情况下至少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面向公众的公益宣讲普及活动、开展一次进社区走基层的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培训和汇报活动。要通过循序渐进、广为青年接受和喜爱的活动形式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传播文明新风,推动志愿服务在我校蔚然成风,为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贡献。
共青团池州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