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6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中组部、中宣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以及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促进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的落实,同时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安徽省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决定2016年继续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
根据《关于2016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通知》(皖青联〔2016〕36号)要求,现就我校选派挂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需选拔52名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分别到基层进行为期一年(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挂职锻炼。根据文件要求,从我校选派1名团干部或青年教师挂职锻炼。
二、各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选派,帮助被选派的同志解决实际困难。
三、我校将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党委组织部遴选审核后确定选派干部人选。
四、报名人员于8月19日前将《2016年选派挂职报名表》报送校团委。
附件:1.皖青联〔2016〕36号皖青联【2016】36号选派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挂职通知.pdf
2.2016年选派挂职报名表2016年选派挂职报名表.docx
中共池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共青团池州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